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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中英文全名 姓氏: 名字:
2. 西元出生日期:
3. 性別:
4. 出生城市/鄉鎮:
5. 出生國家:
6. 申請人相片: - 見附註第2項有關相片詳細說明
7. 郵寄地址:
8. 電話號碼 家/公司: 手機:
9. E-MAIL電郵地址:
10. 符合資格的國家:
11. 婚姻狀況: 未婚 已婚 離婚 喪偶 正式分居
12. 不滿二十一歲未婚子女數目–除非該子女已為美國合法永久居民或美國公民:
13. 配偶資料–中英文姓名,西元出生日期,性別,出生市/鎮,出生國, 請附上相片

照片:

14. 子女資料–中英文姓名,西元出生日期,性別,出生市/鎮,出生國, 請附上相片
第一個孩子:
照片:

第二個孩子:
照片:

第三個孩子:
照片:

第四個孩子:
照片:

註1: 申請必須包括申請人的配偶及所有不滿二十一歲未婚親生子女, 領養子女及配偶前夫/妻所生的子女(除非該子女已為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), 即使你和該子女的父/母已經離婚, 及即使配偶或子女現時不是與你同住, 及/或將不會和你一起移民。 注意: 已婚子女及滿二十一歲的子女不符合抽籤簽證的申請條件。 未能列出所有子女將導致申請人失去申請資格.

註2: 遞交數位相片(圖像)指南: 圖像電腦檔案必須是依附以下有關組成和技術的規定,並可用下列其中一個方法製作:

1. 拍一張新的數位圖像。
2. 用數位掃描器掃描遞交的相片。

相片組成的規定: 遞交的數位圖像必須符合下列規定, 否則將會被取消資格:

  • 頭部位置:
    • 照相人必須直望鏡頭
    • 照相人不可揚頭, 低頭或者側臉。
    • 照相人的頭部應該佔相片面積的50%
  • 背景:
    • 照相人應該在無色或者淺色的背景前方
    • 不接受深色或帶有圖案的背景。
  • 焦點:
    • 焦點應該清楚。
  • 裝飾項目:
    • 照相人載帽子,太陽眼鏡或者以他器具遮住臉部使面貌不全者一律不予接受。
  1. 拍一張新的數位圖像: 如果拍一張新的數位圖像, 必須符合下列的規定:

    圖像檔案格式: JPEG 格式。
    圖像檔案容量: 最大可接受的圖像檔案容量是62,500 bytes
    圖像解像度: 320像素高 X 240 像素
    圖像色度: 24-bit彩色, 8-bit彩色, 或8-bit grayscale

  2. 掃描遞交的相片:
    • 掃描相片之前, 必須符合下列規定:

      列印尺度: 2英寸 X 2英寸(50 mm X 50 mm) 正方形
      列印顏色: 圖像必須是彩色或黑白。

    • 掃描規定:

      掃描解像度: 以150 dots per inch (dpi) 解像度掃描。
      圖像檔案格式: 圖像必須是Joint Photographic Experts Group (JPEG) 格式。
      圖像檔案容量: 最大圖像檔案容量是 62,500 bytes
      圖像解像度: 300 X 300像素
      圖像色度: 以24-bit 彩色, 8-bit 彩色或8-bit grayscale